Thursday, July 11, 2013

勿當公路鬥牛士

2 Jun 2013

駕駛者因不滿遭對方鳴笛,加速追著對方一味鳴笛、超前比手勢、截停對方吵架,乃常有之事。
 檳州發生一樁車禍慘劇:司機不滿遭鳴笛追截對方車輛,在大道上公開“理論”。好友上前勸架緩和場面,后方車輛剎車不及撞上,釀成一死一重傷。導因是一時之氣。
 這些年來,大道上發生多起車輛損壞泊在路邊被后來車輛撞上、司機下車換輪胎被撞死等駭人聽聞意外。有鑒于此,稍有道路安全意識者都曉得大道上不可隨意停車,更不可隨意站在路中央。偏偏,仍有人受情緒影響,喪失安全判斷。
 筆者曾因左方車輛沒打信號燈,也不合道路規則突然駛進右方車道導致險些撞及路墩,向對方鳴笛。當然,這鳴笛聲有抗議意味,惟同時也提醒對方要注意駕駛,畢竟他的魯莽駕駛危及所有公路使用者。
 對方卻在紅綠燈前下車破口大罵,右手握拳左手甩手掌比中指,作勢喊打。
 當時如果筆者下車理論,能換得他理性傾聽嗎?筆者認為如果下車,被無理毒打的几率很高,同伴還得在車內跟他敬禮賠罪,讓他以“勝利鬥牛士”姿態回到車上,但他仍故意在開始行駛時突然關掉引擎停車,設陷阱看你會不會撞上。
 他心想:一旦撞上,引你下車喊打喊打殺;沒撞上,就挫你的銳氣,看你以后還敢不敢鳴笛!
 其實,鳴笛的理由有許多,不一定是為了貶低駕駛者。
擺正心態看待
 正面的就有提醒駕駛者,如汽油蓋沒關上(親身經歷)、注意后方摩哆、請讓路給我超前、別不打信號燈、先別“吃進”這車道……
 負面的則有純粹挑釁、不甘遭超前、不爽對方駕駛緩慢等。
 如果是自己理虧,以后多注意,喊打喊殺得不到尊重,贏不到公理;倘若是對方無禮,更應該容忍,與野蠻人爭一時之長短,傷身又費神。
 同路車輛也許志不同惟道合,大家都希望享受愉快的駕駛旅程,平安到達目的地,帶著完好無損的身軀回家。因此,何必為小事起爭執?
 有的人視鳴笛為提醒,有些人視為挑釁。只要擺正心態正面看待鳴笛,無謂爭拗可免。
http://www.chinapress.com.my/node/427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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