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7, 2010

偷窃者没资格抨击杀人犯?

黄明志事件中,一些政客语带讥讽叫人别把自己装得太道德,批判《呐!》歌词的粗俗与不当性。

言下之意,既是“有道德瑕疵者没有批评黄明志作品的资格”。这就等于曾经偷窃者没有立场和资格来对杀人犯作出抨击的逻辑思维一样,好象说得过去,事实上却是高山敲鼓(不通不通)。

一些人认为该歌曲宣泄了不满的情绪,因而对创作者加以维护;同时间,也有另一群人,觉得该歌曲使用了过重的人身攻击和唾骂,进而对创作者的庸俗有所排斥。

的确,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样东西,可取得全球人类统一的见解。在面对每一件事情时,对事不对人,才是重点的所在。

以曾有道德瑕疵者无权过问或以社会道德规范对事件作出评价的思维,是狭隘并且有欠妥当的。

希望发表这些言论的政客或人们可以进行深思,别以攻击他人的过往来获得短暂的快感,这对社会道德规范本身并无益处。

那些挪揄别人没够上道来评论黄明志歌曲雅俗与否的人,本身就把自己标榜得很道德。那这些人本身是否就很够道德品质来评头论足呢?答案可真的见仁见智了。

4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垃圾思维

搞懂了"偷窃者没资格抨击杀人犯"与"偷窃者没资格以道德抨击杀人犯"之间的分别后,才来误导人!

Markko said...

厚脸皮的偷窃者当然可以评击杀人犯,蔡CD是这类的佼佼者。厚脸皮抱LP的更是可以昧着良心说鸟话,这个冠军候选人,董董肯定入围!不过一切还有要看那‘历史盲目‘的汉奸博士能否后来居上!那个没根的T-鸭毒辣博士,不谈也罢!

Anonymous said...

翁诗杰在当今大马责骂蔡CD:-

蔡细历忘记自己罩门所在

与此同时,蔡细历针对此案代表马华发言,语带幸灾乐祸批判其歌词的粗俗不当性,自然会成为众矢之的,何况此前988电台著名主播迦玛被勒令停职事件,人们已普遍将矛头指向他的领导班子,这次看他做此评议,自是难免会让人有打压媒体自由的联想。

更叫他情何以堪的是:他以社会道德规范来批判黄明志的作品内容,却忘了那正是自己的罩门所在。而后他所面对的坊间回呛,极尽冷嘲热讽的能事,无一不是冲着他个人的道德瑕疵而来,这当然是不会令人感到意外的。

当前执政当局不容易拿捏的是,应该如何同时处理黄明志案及校长失言案。问题的征结不在于两案涉案人的个人得失,而是它足以考验执政当局对“拼种族和谐”的诚意与决心。

Anonymous said...

dr.sex should sing : 'Silence is gold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