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15, 2009

翁总‘模范榜样’的成就,足够让你汗颜!

我想了又想,发觉到翁总这一年来的领导战绩彪炳,光是‘模范榜样’的成就,就足够让你汗颜!

1.翁为大义之教导世人‘分轻重’!

‘说谎事小,华教排后面;唯健康为重,所有急务可以止步’!

翁总奉行大义的处事方式,只是有一次丢下华教事业、不去剪彩,说是临时有紧急公务要赶回首都。可是又突然‘不适’脚痛,就去喝杯咖啡,按个摩止止痛而已。

所以,他可以为‘急务’临时抛下被这个放鸽子杀个措手不及的华教活动不管;但可以为了‘脚痛’抛下‘急务’不管。总之他‘脚痛’喝茶‘镇痛’大过华教事业,大过国家急务。

还有,说谎并非不道德,因为公羽最注重道德。

2.老翁英明之教你‘先声夺人’!

‘怕背黑锅要快发声,邀功也要快发声;黑锅我不背,功劳我来扛’!

当初在某补选时他说那十几巴仙华裔选票不代表整个华社,却在获知补选里华裔票有所微增而沾沾自喜的说:华社认同了马华的努力。

他的转陀的功夫果然到家,之前因怕选票流失而遭责难所以发表‘不关我事’的言论,后来选票稍微增加就马上发出‘是我的功劳’的论调。言词转变之快,先声夺人之举,让人汗颜。

3.翁总厉害之‘双重标准’!
‘所有发言必须经理事会批准,否则不能代表马华立场’

他立志整顿上下,所以在未经理事会批准的发言,一律被视为‘个人言论’。因而点名曾在未经理事会批准,发表言论与意见轰炸‘不上道’的政策与部门的处事方针的马华老二---老蔡,所发表的言论不代表马华立场。

可是,每天发文告说三道四的马华发言人李伟杰却从来未受到点名,是翁总的双重标准?还是理事会每天特别开会批准李伟杰先生的发言。


4.老翁精明之‘捆绑言论自由’!


‘你能发言,但不能有贬损’。


在翁总精明带领下,会长理事会议决,任何党员通过媒体或部落格发表对党和领袖不公平的批评和破坏党形象,将交由纪律委员会审理。

不公平的批评当然不能给接受,但是所谓的不当批评的准绳又在那里?

尺度与准绳,一切都只是视乎评估人的主观思想。正因为思想是主观的东西,他们也许无法站在博客的角度来看待言论,进而形成误解。

另外,若部落客的言论被有心人歪曲的话,就会被冠上‘莫须有’的罪名。党内搞搞‘焖猪肉’-(文字狱),捆绑言论自由。

所以,人们不会意外,翁大哥会起诉《号外》,否决媒体的报道自由,结果‘犯众憎’,引致广大媒体不满。

上了一堂,模范课,可得益不少吧?


1 comment:

Chu Kong Ming (朱刚明) said...

他当之无愧为当代厚黑学大师之一?
要写他一年来的‘丰功伟绩’真的是‘馨竹难书‘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