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5, 2009

贿买中央代表选票疑云


若真有掌握中央代表受到贿赂手中一票的证据,就该到反贪污委员会作出投报,到警局去作出投报,因为这是一件违法的事情!


遇到违法的事,就该把这些事带到警察机关,由警方调查。遇到贪污贿赂的事,就该带到反贪污委员会去要求彻查。这是任何一个公民都该拥有的常识,而且还是一个很普通的常识。


如果把马华贿票一事带到所谓的‘纪律委员会’,相信没有人会对结果感到信服。


因为在这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时刻,纪律委员会的决定会不受左右吗?

即使有人斩钉截铁的说:决定是独立,调查是公正的!(你认为人们会信服吗?)


如果真有证据,就把它带到反贪污委员会和警局作出投报,而非只在口传渲染;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就不该乱乱讲,做个‘山草药’。

3 comments:

GentleMan said...

这是翁昏君的垂死挣扎,
也似疯狗乱吠乱咬。

Anonymous said...

蔡細歷已敗!

其中最显著的表现是在以下几点:-

1.其全国联络主任,陈财和同意和党中央讨论如何把两个特大合并,一齐来召开。这显示,他已经不再“敌对化” ,或日“可以谈” 。对于蔡派,这个是最坏的消息,因为,他们可能已经“分裂” 。蔡细历本身却指责党总部“玩臭” 仍旧敌对, 还坚持要他个别的特大 ;而汤木竟然说“能签几多就几多” 。到了这个时候(已经7天了) ,蔡派竟然还是“多头马乱髡” ,岂能统合开战?或“未战已败” !

2.党中部所给予的时间到9月4日,肯定的是,蔡派不可能在这时间内取得所要的1/3中央代表。如果已经取得,早就宣布也呈上党总部。因为尚未取得,所以他们口硬的说“不要联合特大” ,各走各路。事实是,他们已经失去了宝贵的“黄金72小时” :可以说服中央代表来签名支持的宝贵时间。这才是蔡派的致命伤。现在形势完全对蔡派不利,中央代表更犹豫不决,更不会冒冒然签下蔡派的特大召开书!越等越难找人来签。

3.到现在,蔡细历本身还在“边疆” 拉票。从HOLIDAY 回来后,他最先出现在吉打,后远飞沙巴,在最少票源之处下手。何为?难道说他真正受到 ATAS 的“电话” 指示他不要搞局,所以不敢出现在“票源重区” 如霹雳,雪州,柔佛等地。很可能是他过度高估自己在这的支持率;也可能他已经失去了信心,只到“遥远的边疆” ,再来HOLIDAY。这个“ATAS” 的证据可以从 “首相署完全支持翁诗杰处理PKFZ彻查” 看到。之前(被开除后当晚),如果首相未向蔡细历通电,蔡细历也必然要向首相汇报,因为是他委任蔡为“国阵协调员” 。于情于理,他们一定有通电。内容只有蔡细历知道。既然他去HOLIDAY,更大声宣布,我们之能 “猜” 首相不要他搞局,包括他不应召开特大。难怪,他到了5天后才出现。现在竟然还在“打边鼓” 咚咚咚,却不响。

简言之,蔡细历现在已进入“四面楚歌” 的境界。第一,他面对阵营内分裂的离心力;第二,他未受到“ATAS” 的支持。反之“ATAS” 已公开“挺翁诗杰” ,首相还要告知天下:“翁诗杰处理PKFZ我放心”;第三,他难找到足够的中央代表来召开其特大,许多已签名者,争着要退出;第四,他必须要面对党总部的特大:去或不去?去,将面对失败和堪尬;不去肯定也输。第五,他看到对方阵容坚定未移,还有蔡派人马“弃暗从明” “跳槽” 入当权派。第六,最严重者是,他还找不到“出师之名” 。蔡细历被纪律委员会判有罪被开除,因为已经伤害党形像和尊严。其斗争是为了“个人” 或日“个人斗争” 是也。

中央代表只能反对“翁诗杰的独裁,霸道和专横”,却不能支持蔡细历为了平反罪行而进行的“个人斗争” 。支持蔡细历的个人斗争,同时把党推入“乱局” 和分裂的“深渊” 。任何有良知的党员和中央代表,绝不可为。古人说:君子有可为,有不可为!不可为者是把党毁了!尤其是为了个人而毁党。

何啟斌

Chu Kong Ming (朱刚明) said...

怎不见挺翁的支持者报警呢?他们真是该做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