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10, 2013

英文必須合格過分嗎?

10 Mar 2013

副首相兼教育部長慕尤丁表示,教育部或將在2016年起,把英語科列為大馬教育文憑試必須合格的科目。若此措施落實,學生在考試中無法取得國語和英語科合格,將無法獲得文憑。
 有教育學者不認同硬性規定學生必須在英語科目合格才獲得文憑,反而希望政府落實開放式文憑,讓報考生都能取得文憑,以考生的特點作為評估基礎,擔憂拿不到文憑者踏入社會工作會面對麻煩。
 當英語成了世界最多國家使用的官方語言、世界第二大語言,在我國屬第二主要語文之際,規定學生英語科目必須合格,是否過分?
 開放式文憑沒錯可以讓學生無后顧之憂朝自己更有興趣的科目鑽研,不需害怕因為英語掌握能力差而拿不到文憑,然而對全體學生的整體學術發展,恐會造成倒退。
 目前各大專除了國立大學以外,皆是使用英文作為教學媒介,學生不管是報讀工商、企管、科技、會計、財務、公共關係還是機械工程,考卷都必須以英文作答。即便在國立大學,也使用許多英文版參考書。國內有許多私立大專,規定于大馬教育文憑試英文沒有優等者報讀英語課程,要在課程考試中取得優等才能于該校升學。
 如果說學生連英文都不合格,又如何掌握學習進程?
 倘若要求學生必須考獲優等才可獲得文憑,就略顯過分;惟要求學生對日常會話和書信中常用語文合格,這種要求不算過分。
一旦進入職場
 根據目前的課程綱要,約有20%學生英文不合格。他們一旦進入職場,難免會接觸到必須以英文讀、聽、說的場面,假如到時候無法應對,將對其職業生涯造成影響,更會令他們有挫敗感,排斥后期的進修和學習。
 人雖是各有所長,可取長補短,只是在日常用語掌握方面,則需不斷進步。至少,不會淪至雞同鴨講,得靠“指天篤地”的地步。
 我們該見過無能力讀書學習的長輩們,因為無法與人溝通而感到沮喪,因為不懂以主要語文對話而碰壁。
 萬丈高樓平地起,要學好語文,就必須從小培育,中學階段更是許多學生的人生轉捩點,決定他們未來的興趣導向。
http://www.chinapress.com.my/node/40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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