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6, 2012

无“窿”不入


阿窿“街招”无法无天乃属见怪不怪的景象,惟没想到高利贷竟然胆敢染指法庭,这维护司法公正的神圣地域。
理论上,它就如一个神殿,妖魔鬼怪皆避之则吉。
何奈世事无绝对,高利贷或俗称“大耳窿”的不法集团秉持富贵险中求的大原则勇闯犯险,爪牙甚至渗透各地推事庭,同时不排除有者与内鬼串通以便准确无误地瞄准目标行事。
据悉,通常这些不法之徒都会由法庭内的“线眼”提供线索,专门向一些被迫交缴高金额保释金的被告“释放善意”。除提供贷款便利外,甚至自告奋勇地充当担保人以获取猎物信任。
有钱使得鬼推磨,神通广大的阿窿事后通过“小鬼”窃取印章甚至冒充签名以仿造文件,于案件审结前向银行提取所有保释金款项。
这样一来,除了连本带利悉数回收本金,亦一并私吞他人血汗钱;过程可谓不费吹灰之力,简直“易过借火”!
面对阿窿来袭,法庭被迫放弃面子,贴通告以警醒公众莫再受骗,可受害者经有一大堆。由此可见,阿窿在法庭范围内的活动确是猖獗,连推事庭亦无力制止,因而才寄托人们警觉。
那些正为钱愁的人们早已头昏脑胀,哪里还有那么多理智可以用来思考?
虽说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可是有关当局此刻方如梦初醒不禁令人们为之气煞。倘若有关当局在情况尚未严重时便作出有效应对,此类事件就不会泛滥为患。
再者,这绝非单纯非法借贷事件,当中更涉及了伪造文件存心欺诈的刑事罪。
因此,绝非贴告示警醒民众便可敷衍了事,执法单位理当严正看待立案调查,派遣执法人员进行埋伏打击罪案,以给受害人一个交待,还司法一个公道。
否则,天下之大,却叹无法治公理容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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