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黨提呈獨立動議,要在丹州落實伊刑法。這議題向來是民聯軟肋。
行動黨國會領袖林吉祥說火箭立場從未動搖,旗下國會議員林立迎宣稱火箭38位議員都反對動議。很肯定林立迎無法代表全體38位火箭議員立場,至少勞勿國會議員阿里夫便曾附和伊黨,指法律需以伊斯蘭法律作為指南。
民聯共主兼公正黨實權領袖安華,說“身為一名穆斯林,必須尊重教義和對伊斯蘭法及上蒼有信心”,未正面回應,態度曖昧。
安華承認民聯結盟之初早有訂約,不阻止伊黨提倡伊斯蘭法,那也是現今公正黨和行動黨都不勸說伊黨打消念頭的原因。2012年9月,安華曾發聲明指民聯貫徹一致立場,而他身為穆斯林的立場也很鮮明,就是各州有落實伊刑法的自主權。
華哥說實施伊刑法時需確保公正,就已經說明公正黨支持這項倡議,分別在于時機。什么才是最好時機?雖然他說先解決貪污和濫權才是時機,但對政客來說權力在手就是時機。
民聯常說只要它一上台,就沒有貪污和濫權,安華是指在那時候嗎?弦外之音,自行解讀。
伊黨此次提呈的動議有二,據說無需在國會取得三分之二多數票,只要簡單多數票即可通過。國會中的穆斯林議員有135人,早超過222國席中的簡單多數,若記名投票,身為穆斯林絕不能反抗伊斯蘭法律。
伊黨議程清清楚楚
大家也許沒意識到,動議的其中一項是擴大伊斯蘭法庭的宣判權限,它也被視為施行伊刑法的最大障礙。擴大伊斯蘭法庭宣判權限並非州屬性,而是全國性。屆時,全國的伊斯蘭法庭裁判權將提升,即便伊刑法無法在丹州推行,只要第二項動議通過,就是變相提升了伊斯蘭法庭的裁決權,距離伊黨的鬥爭目標又再跨前一大步!
伊黨議程清清楚楚,人民切勿迷迷糊糊,日后倒霉明明確確。